大庆俩男子打假官司双双入狱
本文转自:北青网
一名男子为了躲避外债,保住工资卡,找朋友帮忙进行虚假诉讼。
最终,工资卡不仅没保住,还双双进了监狱。
2月7日,记者在高新区人民法院采访了此事。
事起
找朋友帮忙打假官司
郑某是我市一名国企工人,工作之余做点小生意。
2019年,郑某做生意欠下很多外债,为逃避他人追债保住工资卡,他灵机一动,找到朋友孙某,请求其帮助制造虚假诉讼,当其民间借贷案件的原告。
二人商量,先由孙某调取其2019年3月4日在银行的取款记录,然后再由郑某根据取款记录,向孙某出具借款和收条各一份。
借条内容为:“今借孙某人民币8万元整,还款日期为2019年3月2日,落款日期为2019年2月12日”。
事请办妥之后,2019年3月6日,孙某来到法院起诉郑某,并向法院提交了虚假证据。
庭审结束后,法院依据郑某、孙某二人提供的虚假证据,作出了判决。
判决生效后,孙某快速申请强制执行,申请对郑某工资卡进行冻结。
判决
犯虚假诉讼罪入狱
让二人没有想到的是,他们终究晚了一步,郑某的工资卡已经被其他债权人诉前财产保全,也就是说,工资卡已被冻结,二人的希望落空了。
2021年10月,在他人犯罪案件侦查中,郑某在接受公安机关询问时,坦白了自己制造虚假诉讼的这件事,由此案发。在本案刑事诉讼过程中,郑某、孙某均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。
高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郑某、孙某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,妨害司法秩序,二被告人的行为,构成了虚假诉讼罪,应予惩处。
鉴于本案系共同犯罪,郑某自动投案,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系自首;孙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系坦白,故二被告可从轻处罚。
综上,法院以虚假诉讼罪,分别判处被告人郑某、孙某,有期徒刑7个月,并处罚金1000元。
说法
严重破坏了司法秩序
审理法官说,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,它不仅严重破坏司法秩序、破坏了社会诚信体系,还将法院审判作为违法犯罪的“工具”,使司法权威和公信力蒙尘,严重影响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,其危害新较之刑事诉讼领域的伪证罪有过之而无不及。
《刑法》第三百零七条规定: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,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请节严重的,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在此提醒广大群众,一旦遇到被虚假诉讼,要第一时间收集和固定证据,并当即向公安机关报案,追究虚假诉讼行为人的法律责任。
(大庆晚报)